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有关规定,现将“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液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有关内容进行第一次信息公示,听取社会各界对该项目实施的环境影响及有关环保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项目概况
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危险废液无害化处理中心项目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总投资330万元。
本项目主要建设一座危险废液无害化处理中心,设计处理能力为30t/a,采用沉淀混凝法处理工艺。
二、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成中心
邮编:017000
联系方式:0477-8120555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和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具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2人,具备环境影响评价技术能力,因此选择自行对本项目开展环境影响评价。
编制单位: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育成中心
邮编:017000
联系方式:0477-8120555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连接
百度网盘链接:https://pan.baidu.com/s/19vU335wotXBitUyfvzyZ2w
提取码:mdj2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示时间为20个工作日,自2020年12月23日至2021年1月6日止。
公示期间,项目所在地周边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电话、信函、来访等方式与我单位联系。请提供姓名、联系电话等必要的信息,以进行回访联系。
我单位将对所反映情况认真核实,调查属实的意见或建议将给予采纳,并将贯穿于整个项目过程中。
鄂尔多斯市环保投资有限公司
2020年12月23日